国资公司,即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我国公司法借鉴现代各国通行的公司制度,针对中国的特殊国情,为促进中国国有企业制度改革而专门创立的一种特殊公司形态。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包括:

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

公司的财产权源于国家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这使得国有独资公司成为国有企业的一种。

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部门投资设立:

国有独资公司的直接投资者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这些机构和部门代表最终所有者——国家行使出资者——股东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性质:

国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性质,这意味着它具有有限责任的特点,即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国有独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并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总结来说,国资公司是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形态,具有国有企业的一切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