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给工资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拨打劳动保障客服电话12333或直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请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通过法院的判决,强制公司支付工资。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您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如果单位仍不履行支付义务,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收集并保留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投诉或诉讼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如果老板一直拖欠工资,还可以考虑解除劳动合同,并随时通知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您加付赔偿金。

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确保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