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期限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其标准如下:
一般情况 :有期徒刑的期限通常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特殊情况
死刑缓期执行: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数罪并罚:当一个人因多项罪行被判处数罪并罚时,最终执行的有期徒刑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具体刑期应根据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此外,根据《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综上所述,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死刑缓期执行和数罪并罚),刑期可以延长至二十五年以下,且羁押时间可以相应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