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办理准生证的流程如下:

妊娠登记

夫妻在孕期内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由专干向其宣传《计生条例》有关规定并发给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填写登记表

夫妻按要求在登记表上填写基本情况,并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后,向办证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干(以下简称村级专干)提交所需材料。

提交材料

所需材料包括: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其他材料可能包括女方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双方1寸免冠照片等。

申请领取生育证

村级专干或本人在10个工作日内携带前项所列材料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生育证。发证机关应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核定村级专干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发生育证。对难以确定真实性的材料,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签发生育证。未签发生育证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领取生育证

村级专干应在发证机关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生育证及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未签发生育证的理由告知文书送交夫妻本人。

建议:

办理准生证时,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以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