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代表包括以下几方面:

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代表政府主管全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在劳动仲裁中负责监督仲裁活动。

工会代表:

代表劳动者的利益,参与劳动仲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方面代表:

代表用人单位的利益,参与劳动仲裁,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3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还可以包括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代表主要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有时还包括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