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包括以下几类:
动产:
包括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以及第三人占有的动产,若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法院也可以进行查封。
不动产:
包括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以及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对于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法院会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包括被执行人名下的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利。
法院裁定:
法院在查封财产时需要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财产保全: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为保障执行,可以通过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等手段进行财产保全。
刑事案件中的查封: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也可以依法查封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财产和物品,包括犯罪所得及其孳息、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工具等。
总结:
法院查封的对象包括动产、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且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查封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