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专局取消信的时间取决于具体情形和操作流程。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时间:

一般情形

如果失信人员符合被解除的情形,例如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特殊情况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也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且法院审查同意的,同样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

复杂情形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也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同样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申请流程

失信被执行人结案后,一般依当事人申请,受理申请后3-5个工作日可以删除失信信息。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规定,会按流程审批删除,确定解除到解除,大约1-2天即可办完。

综上所述,外专局取消信的时间一般为 三个工作日,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申请删除等,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通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议失信人员在履行义务后尽快向法院或相关部门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以确保顺利解除失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