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聂辉 北京报道
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4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案例中,一公司通过开发小程序为用户提供换脸技术,谋取商业利益,侵害了视频原创者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审理判决该公司向视频原创者赔偿经济损失。
顶端新闻记者从最高法了解到,陈某在抖音平台实名认证账号“摄影师某某”,发布13段其拍摄的女子身着古装展示的短视频,每段时长10秒左右。
上海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抖音小程序“某颜”,使用AI视频合成算法为用户提供换脸技术。“某颜”上展示的13段短视频与陈某发布的13段短视频,仅在人物面部五官特征上存在差别,视频场景、镜头、人物造型、动作则基本一致。“某颜”用户可通过观看广告或购买会员,将小程序上展示的视频中的人脸换成用户自己的人脸并进行保存。
陈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海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4.8万元和合理开支2000元。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拍摄的原始视频在内容编排、景别选取、拍摄角度等方面体现了独创性的选择安排,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某颜”小程序展示的涉案视频,系通过AI算法将原始视频进行局部替换合成,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该公司侵害了陈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陈某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7500元。
最高法在发布该案例时表示,本案判决明确了“AI换脸”不构成对原作品的独创性改编与合理使用;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提供网络服务者负有合理注意义务,不得利用算法技术侵害他人著作权。本案平衡兼顾技术创新和权利保护,明晰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合法边界。
来源:顶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