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行为属于 民事法律行为。具体来说,抛弃可以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如物权行为或处分行为,涉及权利或财产的放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抛弃分为所有权的抛弃和担保物权的抛弃。所有权的抛弃是无相对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不需要向特定相对人作出意思表示。而担保物权的抛弃则属于有相对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向因抛弃行为而直接受益的人作出抛弃的意思表示。

此外,抛弃行为在性质上还可以被看作是负面行为,因为它可能涉及对他人或事物的责任、义务或情感联系的放弃,这通常伴随着伤害和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抛弃行为是一种单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或处分行为,并且根据抛弃对象的不同,可能具有不同的法律效果和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