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以及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声明。

初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

民主评议

组织村(居)民代表或社区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及调查结果进行评议。

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对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全面审查。

按照一定比例入户抽查,对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委干部近亲属的申请必须进行全部入户调查。

审查通过后,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

发放低保金

批准通过后,县级民政部门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金额根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

请注意,申请低保时必须如实申报家庭成员和收入财产状况,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整个流程一般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情况不会超过45个工作日